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并实施《济南市特殊食品专营店经营规范(试行)》。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个专门针对特殊食品专营店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标志着特殊食品经营领域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迈出了关键一步,旨在为消费者打造一个更安全、更透明、更放心的特殊食品购买环境。
所谓“特殊食品”,主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这些产品面向婴幼儿、病人、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对经营环节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提升,特殊食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各类专卖店、专柜不断涌现。部分店铺在经营过程中也存在产品陈列混乱、资质公示不全、夸大宣传等乱象,给消费者选择和监管带来挑战。
济南市出台的这份《规范》,正是为了从源头规范特殊食品专营店的经营活动。其核心亮点在于对“专营”二字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力求做到“专店、专管、专营”。
亮点一:突出“专营”特色,实行专区专柜管理。 《规范》要求,专营店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提示牌,并明确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严格分区或分柜陈列,不得与普通食品、药品或其他商品混放销售,有效避免误导消费者。
亮点二:强化源头管控,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售特殊食品来源合法、渠道清晰、质量合格。必须能够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注册或备案凭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文件,并建立完善的进货台账,实现产品全程可追溯。
亮点三:规范宣传行为,严禁虚假夸大。 《规范》特别强调,专营店的广告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店内宣传材料、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均需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一致,严禁通过健康讲座、免费体验等形式进行非法宣传和销售。
亮点四:提升人员素质,配备专业指导。 要求从事特殊食品经营管理的人员应当经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所经营产品的特性。鼓励经营者在店内配备具有营养、医学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员,为消费者提供科学、客观的产品信息和消费指导,帮助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合理选择产品。
亮点五:优化消费环境,保障知情权与选择权。 专营店需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监管人员信息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应建立便捷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济南市此次率先“破冰”,为全国特殊食品专营店的规范化运营树立了“济南样板”。这不仅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淘汰不规范经营者,更能倒逼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推动整个特殊食品产业向更高质量、更诚信的方向发展。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特食专营店”将不再仅仅是一个销售场所,更是一个具备专业资质、提供专业服务、让人买得安心、用得放心的“健康驿站”。
下一步,济南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规范》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全国首个特殊食品专营店经营规范的出台,预示着对特殊食品的监管正朝着更精细、更专业的方向纵深推进,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健康上的需求”构筑起一道更加坚实的制度防线。